前些天,拱墅区盛德嘉苑小区张贴了“关于盛德嘉苑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决定的公告”,公布业主大会做出的五项决定,除了公告通过新停车管理办法、物业公司选聘方案和对东侧围墙进行维修,还有两项重大决定:
决定四:通过授权业委会及委托律师对浙江新南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南北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南北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继承人等提起诉讼全部事宜。
决定五:通过授权业委会与有关单位以协商、行政复议、诉讼等形式,解决5幢171.63平方米公共活动和物业管理活动用房具体位置问题的全部事宜。

盛德嘉苑交付至今已20多年,原物业也已服务20多年,为什么突然撤场,业主们还准备起诉?
小区住宅楼共12幢,4幢是高层11楼,8幢是多层6楼,389户,物业费多层1.12元/平方米,高层1.6元/平方米。

公告落款“第七届业主委员会”,记者联系上现任业委会主任、67岁的李先生。
李先生介绍,上一届业委会去年4月辞职,现业委去年11月3日成立,去年12月31日,原物业公司撤场。
李先生说,小区2003年交付,开发商是浙江南北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南北物业入驻小区20多年,去年没有履行完合同就提前撤场(最新一期合同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准备起诉,主要针对三个问题。

质疑一:为什么业主的活动用房成了办公场地?
李先生说,原本小区一处270多平方米的房子,20多年来一直是社区的办公场所,去年突然被置换,成了一家企业的宿舍,不少业主提出质疑,因为当初买房入住时,那里挂的是活动室的牌子,业主也在里面活动过。
“我们查询才发现,有171.63平方米确定是小区公共活动和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却被开发商给社区作为办公用房了。”
李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两份材料: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的《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用房缴交确认单》(2003第039号),2011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其中都写着小区物管办公以及公共活动用房,在5幢1楼171.63平方米的区域。

“这么多年社区用来办公,业主尤其老年人没有活动的地方,本来大家就有意见。2023年底,街道把这块办公场地和东新经合社一块场地置换,这个地方被东新经合社租给一家企业当宿舍,很多业主就提出反对,后来我们查了文件,这个地方确实是小区物管办公和公共活动用房。”
质疑二:假山路38-1号商铺租金去哪儿了?
李先生说,上面两份文件都明确写着,假山路38-1号(62.74平方米)和另外三间商铺,是小区物管商业用房。
“但物业告诉我们只有三间商铺出租,去年7月他们提供了三间商铺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进入物业账户,但唯独没有假山路38-1号商铺。”

记者通过李先生提供的房屋平面图,找到假山路上这个商铺位置,是一家美发店,不过门牌号是38-2号。
理发店老板说是2016年租下来的。“房子有62平方米,一开始租金8万多元,最近一次签订的合同租金在10万元左右,交了1万元押金,合同到今年为止。”
记者看到理发店2016年的租房合同,出租方为浙江新南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铺面地址为假山路38-2号,面积62.74平方米,租期三年,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8.9万元,第三年9.3万多元。
为什么文件写着假山路38-1号,合同和现实门牌却是38-2号?
李先生说,他们从拱墅区民政局了解到,拱墅区不存在假山路38-2号门牌,38-1号商铺与38-2号位置一致。
记者在现场没看到假山路38-1号门牌。李先生提供的一份盖着“拱墅区民政局地名审批专用章”的“情况说明”写着:2025年5月8日信息显示,存在假山路38-1号门牌登记信息,不存在38-2号门牌登记信息。

质疑三:为什么不移交经营性收支明细账?
李先生说,去年前物业撤场,一直拒绝将小区历年公共收入与支出的财务会计资料移交。
“前业委会说,财务这块都让物业代管。无论去年7月建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还是去年11月建立的第七届业委会,都跟物业多次要求提供小区历年财务账,因为这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但我们现在还没拿到。”
“他们只是告诉我们,到2024年第一季度,账面上是负20多万元,但到底怎么样我们不清楚,他们也不交。”
记者了解到,小区第二届至第六届业委会主任均为同一人。
这位前业委会主任告诉记者,小区的账目一种是委托物业代管,一种是业委会自己管。“我们沿用前一届模式委托物业代管,也是符合规定的。当时我们的业委会成员有各自工作,自己管账怕出事情,至于小区这些年的账目,当时和物管交接时可能没有沟通好,因为后面我们没有参与。”
对于小区活动室,前主任说,确实一直有争议,当时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已经给假山路社区在用,“2023年业主反映该区域是小区活动房,我们也书面咨询了社区,得到的反馈是该区域为社区用房,估计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假山路38-1号商铺,前主任说,一直以来,业委会了解到小区只有三间商铺,不含假山路38-1号。
“38-1号这个商铺,这么多年没有业主反映,我们不清楚,从没想过是不是我们小区的物管商铺,到底是不是还有待确认。”
这位前主任说他现在已经不住这个小区,“不管我自己还是历年来的业委会所有成员,都是想为小区做一点事,出于公心义务服务,没有拿过一分钱工资。
“去年因为活动房的事情,很多业主在说我们,其实小区业委会工作很繁杂,社区很多领导都说附近小区很多比我们档次高,但环境还是我们小区好,工作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还是没有被理解,所以我想一想算了,从业委会辞职了。”
浙江新南北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潮王路附近。就现业委会提出的说法,记者来到这家公司。
一位当时参与撤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这个小区我们服务了这么多年,管理得非常好,之前收物业费都能达到95%以上,也就是去年,一部分人提出了争议,导致我们40万元左右的物业费(水费、物业费、能耗费)没收上来,绝大部分是去年没交。”
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对记者准备采访的问题做了记录,会有人与记者联系。
前天记者收到回复:目前区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已经在召开协调会,针对之前反映的问题正在逐步协调解决,具体根据政府部门的协调意见为准,目前公司暂时不便接受采访。
盛德嘉苑小区业主关心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报道。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董吕平
编辑 陈筱妍
审核 毛迪 王晨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