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规定,从2025年7月起,我市继续执行原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10元的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1:1负担。
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规定,从2025年7月起,我市继续执行原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10元的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1:1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