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特邀调解员”携手实现矛盾纠纷“最优解”

   日期:2025-08-10     作者:gk4yg       评论:0    移动:http://mipe.zybear.com/mobile/news/221.html
核心提示:近日,镇安县人民法院云镇法庭发挥特邀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实质化解了一起六旬老人起诉离婚的案件。原告王某与

近日,镇安县人民法院云镇法庭发挥特邀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实质化解了一起六旬老人起诉离婚的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均系再婚。2007年经亲戚介绍相识,半年后同居生活。2012年6月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亦无有共同债权、债务。双方因性格、身体及家庭等各方面矛盾经常争吵,打架。2021年1月,被告离家至今未归。现原告以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陈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本案看似是一个简单的离婚诉讼,但双方当事人均年近花甲,本应是子孙承欢膝下,尽享天伦之乐的年纪,现却对簿公堂。被告称其同意离婚,但毕竟已与原告共同生活近20年,离婚后没有地方居住,生活没有保障,希望原告能给予经济补偿。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被告离婚后生活保障的特殊情况,如果严格依照法律裁判或许并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导致被告生活无依靠,甚至会使双方产生更大的冲突,为了实质性化解此起纠纷,云镇法庭将该案导入基层治理单位中原、被告所在村的特邀调解员,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均对对方不满,调解和好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特邀调解员发挥其“人头熟”的优势,凭借对双方当事人日常生活状况的了解,此案双方均表示不愿意在一起共同生活,但离婚后被告将面临无处居住,生活亦无保障的困境。精准抓住矛盾症结后,特邀调解员从当地的习俗,人情事故等角度出发,联系原告子女做思想工作,直击要害进行疏导。法官则从法理角度普法答疑、以案释法,在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同意离婚,原告补偿被告60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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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拿到补偿款后,一边抹眼泪一边伸出颤抖的手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哽咽的说道:“我终于解脱了,而且以后的基本生活也有了保障,谢谢法官。”至此,两位老人一别两宽,各自安享晚年。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用耐心、真心和司法为民的初心携手融情于法、柔性化解了此起花甲老人离婚纠纷。

调解不等于“和稀泥”而是既尊重案件事实,又明辨是非,兼顾国法、天理和人情,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此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法官+特邀调解员”调审一体化模式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了法官的专业素养与特邀调解员丰富经验的优势,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融合。近年来,云镇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领会“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的现实意义,在法律的框架内,以多部门联合,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先行调解,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最优的方案,实现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在温情中体现法律的严肃,又在严肃中给当事人以温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云镇法庭将继续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案件调解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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