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暑假期间,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连续查处多起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
“为了提醒家长朋友及时关注孩子动向,避免发生违法驾驶行为,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7月2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大队东环路中队中队长史永辉介绍,现通过媒体发布几起典型案例以示警示。
史永辉说,针对暑期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风险上升问题,该大队创新采取"线上研判+线下查处"的科技化执法模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和路面精准布控,在辖区查处多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未成年人飙车炫技、非法改装等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现通过发布4起典型案例,希望家长和未成年人们引以为鉴。
17岁少年凌晨肇事后逃逸
一名17岁少年违法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慌忙逃离了现场。
史永辉介绍,事发凌晨1时48分许,17岁卡卡(化名)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大湾北路恒昌欧景名苑一期小区院内由东向西倒车时,与在此小区内他人停放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造成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卡卡驾车逃离现场。
后经民警调查取证,将卡卡传唤至交警大队。经核实,卡卡现年17周岁,未达到考取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年龄,无证驾驶的车辆系他瞒着家长从租车公司租赁所得。
因卡卡未成年,民警通知其人家长前来处理。民警对卡卡及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又向家长和孩子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家长担负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卡卡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危害性,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犯此类错误。”
最后,民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判定当事人卡卡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16岁少年借车驾驶被查
“我们接到一条预警信息,一辆小轿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史永辉说,接到预警信息后,大队立即进行研判分析,依托科技手段,将该车暂扣,并将相关违法人员查获。
经查,驾驶人波波(化名)16岁,未达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年龄,无证驾驶的车辆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由于波波是未成年人,民警通知其母亲前来交警大队,波波母亲则对儿子会开车一事表示很震惊:“不知道他啥时候学会开车的。”
民警对母子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后,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法规。波波作了检讨,表示“认识到错误,以后学车会去正规的驾校学习。”目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波波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已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俩未成年人驾车被抓现行
7月21日,16岁少年皑皑(化名)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天山区跃进街时,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辆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7岁少年阿森(化名)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天山区赛马场路(十七户路—燕儿窝路)时,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辆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交警:暑期是未成年人危险驾驶高发期 家长需履行监管职责
“暑期是未成年人危险驾驶高发期,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务必履行监护和监管职责。”史永辉介绍,未成年人违反年龄规定驾驶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未成年人监护人、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均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父母作为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时刻提醒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及时制止子女的危险驾驶行为。车辆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机动车负有妥善管理的责任,禁止将机动车交给无相应驾驶证的人驾驶。
一是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切勿违规驾驶电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
二是要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不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不乘坐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的电动车,乘坐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三是要远离交通违法行为,不参与飙车竞速和偷开机动车等行为。
四是要管好自家的车辆,避免未成年人私自驾驶车辆上路,防止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账号扫码骑行共享电单车。